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原定10月16日-17日 延期举行】

来源:司法部和黑龙江省司法厅编辑:林一一发布时间:2021-10-15 09:54:14

©建筑界从司法部发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延期举行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通知》得知,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已公布,原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黑龙江考区的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详情如下:

  原公告:

  (一)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16日、17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1年黑龙江法考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新公告:

  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司法部公告,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黑龙江考区的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二、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备考。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黑龙江省司法厅0451-82297179

  哈尔滨市司法局0451-85891145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0452-2798416

  牡丹江市司法局0453-6191168

  佳木斯市司法局0454-8809032

  大庆市司法局0459-6362388

  绥化市司法局0455-7859916

  黑河市司法局0456-61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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