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告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编辑:郑昕宇发布时间:2021-10-26 11:07:57

®建筑界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告已公布,11月6日、7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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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11月6日、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6日。

  2021年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黑龙江省考区的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黑龙江省考区的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以及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的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选择在黑龙江省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在11月10日至11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主观题考试。主观题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8日至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凡是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于考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参加考试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查阅《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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