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盘锦市教育局编辑:方晨发布时间:2019-08-19 14:11:01

©建筑界从盘锦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上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证书发放时间为8月19日-20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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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我市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证书发放地点:

  1.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由申请人申请认定的机构(即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发放。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由盘锦市教育局发放。

  具体发放地址如下:

  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致远楼608

  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号211室

  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园综合楼4楼安全与人事股

  大洼区教育局:大洼区教育局3楼311室人事股

  双台子区教育局:双台子区教育局(双台子区新区政府中珠大厦)426室

  三、有关要求: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考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领的,请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3.如有相关不明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

  盘锦市教育局:0427-8256958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800

  大洼区教育局:0427-8661345

  双台子区教育局:0427-23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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