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广东惠州龙门县第二阶段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公告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编辑:林一一发布时间:2021-07-26 11:11:45

©建筑界从龙门县人民政府获悉,2021上半年广东惠州龙门县第二阶段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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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门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7月29、30日(共2天)正常办公时间

  二、领取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三、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取要求

  1.领取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

  2.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好,遗失责任自负。

  4.领取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凭“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中、高风险地区须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出入、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52—77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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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通过人员名单.pdf

  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教师资格,资格认定,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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