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作体是一种为承建工程而采取的合作施工的模式。或因工程类型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等,当一家施工单位无力实行施工总承包,而发包方又希望施工方有一个统一的施工协调组织的时候,就可能产生由几家施工单位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施工合作体,产生合作体的组织机构及其代表,以合作体的名义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意向合同,其主要是对施工发包方式,发包合同基本条件、施工的总体部署、实施协调的原则和方式等双方作出承诺。
这种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承包单位则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展开施工,各尽其责、各得其利。其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