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时间不同
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9月考试;二级建造师5月考试。
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11月考试。
2、主管部门不同
一级建造师:住建部。
一级消防工程师:应急管理部。
3、考试教材不同
一级建造师:分为各大专业,一级建造师分10个实务方向,二级建造师分6个实务方向。
一级消防工程师:不管你哪个专业统统都可以考,消防不分专业。
4、资质不同
一级建造师:针对的是一个单位的施工资质。
一级消防工程师:针对的是一个单位的消防资质。
5.考试科目的不同: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2年,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