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组价项目的内容。用《计价规范》规定的内容与相同定额项目的内容作比较,看拟组价项目该用哪个定额项目来组合单价,即清单项目如何组价。如“人工挖基槽”项目,《计价规范》规定此项目包括人工挖基槽、原土打夯、基地钎探、运输四项内容,而定额分别列有人工挖基槽、原土打夯、基地钎探、运输,所以根据人工挖基槽、原土打夯、基地钎探、运输定额项目组合该综合单价。
2)《计价规范》与定额的工程量计算是否相同。在组合单价时要了解清楚具体项目包括的内容,各部分内容是直接套用定额组价,还是需要重新计算工程量组价,即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一致。能直接组价的内容,用前面讲述的“直接套用定额组价”方法进行组价;若不能直接套用定额组价的项目,用前面讲述的“重新计算工程量”方法进行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