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标准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0-02-13 11:04:44

[摘要] 2019年以来,各省最新的采购政策陆续出台,可以说招标采购与造价是分不开的。本文分享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标准,以供有需要的造价人在工作学习中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300万元(含)以上、市州级200万元(含)以上、县级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2019年起,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整到300万元,市级从10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县级标准100万元不变。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预算单位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50万元(含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以上就是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造价招标采购标准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造价招标采购标准等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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