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需求,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租赁市场创新模式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6-24 10:30:17

[摘要] 近年来,不少城市因地制宜探索新模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舒心、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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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览室、健身房、独立卫浴、管家式服务……和大多数人印象中的集体宿舍不同,在杭州,蓝领公寓不但设施齐全、可拎包入住,而且地理位置相对较好,租户出行比较方便。

  蓝领公寓建设是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创新举措之一。近年来,不少城市因地制宜探索新模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舒心、放心、安心。

  住得舒心:满足多元租住需求

  在杭州市下城区岳营巷,几幢米黄色小楼格外引人注目,它就是杭州市第一个蓝领公寓。这里环境干净舒适,开水房、投币式洗衣间、公共食堂、理发室、投币式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等生活设施齐全,非常符合蓝领工人的居住习惯,且租金远低于同地段房源价格,并设有单人间、双人间、套间,能够满足不同租客的租住需求。

  2017年,杭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为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建设专门的租赁住房,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租金适度控制”的原则,大力推进蓝领公寓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杭州市已累计开工98个蓝领公寓项目、房源4.18万套(间),其中1.63万套(间)房源交付使用。这既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经济、舒适的租赁住房,也改善了城市营商环境,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留人难问题,切实发挥了蓝领公寓的民生实效。

  在深圳,微棠新青年社区深受年轻租客的喜爱。它是精心设计服务于大学生、创业人员、蓝领、白领等不同人群的特色公寓,不仅建有健身房、自习室、共享厨房、共享客厅、客户服务中心、影音室等配套设施,还围绕青年需求,打造特色、精品活动IP,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充分树立青年主人翁意识,推动他们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微棠新青年社区是深圳市探索推进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的成果之一。为解决“新市民”租房难问题,近年来,深圳市将城中村综合整治与规模化租赁改造有机结合起来,由政府投资负责对城中村公共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各住房租赁企业主要负责开展城中村房屋的改造工作,通过采取奖补措施、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指引,不断增加高品质租赁住房供给。目前,深圳市已有超过20个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开展收储城中村住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业务,积极探索成栋、成片、整村多方合作等租赁改造模式。2019年至2020年,新增城中村改造租赁住房约7.8万套,住房租金基本稳定,城中村居住品质明显改善。

  济南市把“商改租、工改租”列为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重要措施加以大力支持,切实因地制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整栋、整层改造商务办公用房,方便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集中性的“管家服务”“驻场安保”“品质书吧”“健身房”等物业增值服务,这既有利于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又能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创收。市场主体对于“商改租、工改租”项目普遍积极性较高。

  武汉市通过推行存量住房“N+1”改造方式,规范运作,合理满足“新市民”居住需求,解决新建租赁房源难以短期上市供应的问题。在确保居住安全的前提下,既增加了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又解决了轻资产运营的住房租赁服务企业与出租房屋业主之间的利益“平衡点”问题,成为租赁市场发展活力之源。截至2020年年底,武汉市共改造盘活存量住房10.5万套(间),占市场出租房源总量75.97万套(间)的13.82%。

  住得放心: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在培育和发展市场的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市场主体发布虚假房源、违规“租金贷”以及开展高风险经营活动等问题。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城市探索创新住房租赁管理机制。

  南京市推出住房租赁管理“房产+”新模式,加强房产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及住房租赁企业的协调联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构建多部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思路。“房产+公安”实现人房联动共治,精准掌握房源信息;“房产+税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真金白银降本减负;“房产+市场和金融监管”摸清企业底数,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房产+企业”提高租赁服务水平,就近办理省时省心。

  住房租赁管理“房产+”新模式实施以来,南京市租赁住房备案量显著增加,从2018年全年8万余件,提高到目前累计22万余件。承租人负担大幅降低,自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到税务部门窗口开具发票的承租人累计税费减免额度近6000万元。摸清了租赁住房底数,基本实现“房+人”数据共享、联动管理。明显规范了市场秩序,培育了十多家规模化租赁企业,提升租赁市场服务水平,市场总体平稳,租金波动幅度较小、未现大起大落现象。

  北京市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应向注册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名单。未报送开业信息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应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如实备案合同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情节严重的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建立重点关注名单、风险警示名单制度。

  厦门市逐步建立租金监测体系,线上获取相关平台租赁数据,线下选取800个租金监测点,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密切监测市场租金水平变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住得安心:稳步推进租购同权

  让租房者在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与购房者同样的权利,体现了一座城市对新市民的包容与关爱。不少城市想方设法克服公共资源紧张问题,稳步推进租购同权。

  广州市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济南市坚持以流入地的区县政府管理为主,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努力解决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要求各区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将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统一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建立学位供需协调机制,提前建设学校,扩大学位供给,合理配置资源。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济南市、区县政府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办学,优化民办教育结构,加快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和特色发展,增强学位供给能力,满足市民多样化优质化的教育需求。

  石家庄市规定,非本地户籍承租人按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在取得居住证后,可享受义务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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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住房需求,租赁住房供给,住房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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