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烟防火阀是一种消防部件,一般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发生火灾时开启排烟,接下来我们看看排烟阀的设置要求。
(1)排烟阀(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用隔墙或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时,每个防烟分区应分别设置排烟口,防烟分区内任意一点,与最近排烟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2)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场所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的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0m。
(2)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4)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
(5)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0m/s,且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非封闭吊顶的吊顶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孔洞应均匀布置。
3)吊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
(6)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7)同一分区内设置数个排烟口时,要求做到所有排烟口能同时开启,排烟量应等于各排烟口排烟量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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