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优先安排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2-07 11:07:53

[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日前发布通知,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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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3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争取到2022年在全国发展一批创新活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地区,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探索一批普遍适用、务实管用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通知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系统性工程,联系城市要紧扣《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内容,既统筹兼顾、综合探索,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特别要注重盘活存量资源,把推动地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以点带面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在促进服务体系创新、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要素支持创新、促进业态模式创新、促进适老环境创新上,通知提出了一揽子举措。

  通知强调,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加强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实现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统筹整合养老服务各类资金渠道,建立健全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将养老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优先支持以公建民营、普惠养老为导向的养老服务项目。

  在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上,通知提出,将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内容。加强转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主要采取划转整合方式,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整合资源、统筹规划。转型过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依规采取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作价出资(入股)、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养老项目建设。设立专项经费,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在促进要素支持创新方面,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多种方式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空置公租房、国企物业等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用途。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方式,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拓展贷款抵质押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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