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完成《住宅设计标准》修订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1-06 10:34:39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住宅设计暴露出来的短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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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住宅设计暴露出来的短板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国率先完成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修订后的标准重点从安全健康、全龄友好、智能智慧、应急防控等四个方面对相应的技术条款进行了再完善、再优化、再提升,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安全健康方面,《标准》要求住宅设置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以提升室内空气品质。提倡采用墙排式同层排水系统,以解决卫生间返臭、渗漏、维修难等突出问题。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设置消毒装置,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或预留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条件,以确保生活用水安全。

  在全龄友好方面,《标准》聚焦老人和儿童两大群体,要求进行适老化设计和无障碍设计。在电梯设置标准中,提高担架电梯设置要求,便于居家养老和急救救护。明确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求住区设置兼顾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活动场地,打造全龄友好住区。

  在智能智慧方面,《标准》提倡非接触式智慧通行,新增设置智慧家居系统、智能信报箱等设施的要求,全面提升住宅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为今后住宅与各种智能智慧新技术留下融合的接口。

  在应急防控方面,《标准》要求利用物业管理用房或地下车库等部位合理设计应急、防灾物资用房、空间或设施,加强管井桥架防火封堵和超高层住宅防火分隔,增强住区应对灾害能力。

  据了解,《标准》共有强制性条文55条,必须严格执行。其中49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新增的6条是在借鉴国家标准有关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涉及电梯设置、采光、隔声、防火、消防救援等要求。

  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孟建民认为,江苏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国内率先启动了《住宅设计标准》修编,科学破解新形势下住宅设计、使用中的难题。具体章节中增加了“安全健康”等章节,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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