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及事故防范对策措施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30 09:48:38

[摘要] 4月28日,黑龙江住建厅发布《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及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报告》,提出“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及应急措施。

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及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报告

黑建安办函〔2020〕11号

省安委办:

  为统筹做好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安委会工作要求,我厅分析梳理了本行业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并制定了相关防范措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状态的8922家,年初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项目141个。截至目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3.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自2007年以来,劳动节期间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2起,为高处坠落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风险分析

  进入4月份以来,我省已全面进入项目开复工阶段,各建设项目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各工种交叉作业增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还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防控风险增大,易发生高坠、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分析,劳动节期间受不利因素影响主要为:

  (一)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染风险

  劳务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陆续返回工地,开展复工复产活动,施工单位对工地人员进出现场把关不严、排查不细或不进行体温测试等防控要求,导致潜在传染源进入施工工地,造成疫情扩散风险。

  (二)施工环境风险

  一是施工现场临建、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工程施工因素,深基坑、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危大工程因素等易发生事故环节,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受季节和气候影响,施工机械机具保养及养护不及时,容易造成机械失灵、漏电等伤人、亡人的安全风险。三是各工种交叉作业增多,相互干扰易发生安全事故。四是临近完工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全,留守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人的不安全行为风险

  劳动节期间,施工项目人员管理易放松,施工人员易发生酒后、疲劳上岗等情况;施工管理人员放假、串班,容易出现现场巡查及设备维护不认真、不及时,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及危大分部分项关键环节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导致风险发生。

  (四)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风险

  劳动节期间,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管意识易放松,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弱点、难点分析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执法不及时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易出现空档风险。目前各市、县(区)住建安全监管人员大部分下沉社区防疫,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监管不力因素增多。

  三、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及应急处置

  为切实做好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现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一)严控疫情,防控疫情扩散传播

  要求各市地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排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封闭工地,禁止非项目人员进入,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健康码对进出工地人员进行登记,对日常消杀工作按时上报。节日期间严控人员外出,要配备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每天对值班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消毒,重点对到过疫区和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按防疫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二)确定重点,强化事故风险防控

  针对劳动节期间事故易发生类型和易发生部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风险防控工作。将重点工作放在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事故及洞口、临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等部位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三)重点排查,深入开展隐患治理

  要求各市地针对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执法人员,重点排查未办理施工许可、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人证不符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摸排、整治,对未办理开工许可证的施工项目一律要求停止施工。

  (四)加强复查,严肃事故报送追责

  开展事故责任施工企业在本辖区内承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发现有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立即停工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整改结果经当地主管部门复查确认后方可批准复工;按照事故上报的有关要求,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五)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要求各施工工地现场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一是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科学施救、按时上报。二是要完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演练,增加值守安保力量,备齐防疫、应急救援物资。三是各施工项目安管人员要轮流带班,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有效实施。

  (六)保持持续发力,确保节后施工期安稳形势

  劳动节过后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强化施工人员节后思想教育,及时收心归位,保持安全生产意识,严防思想波动影响安全生产。对节日期间未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脚手架等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加固,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七)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

  要求各地市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要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疫情扩散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劳动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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