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11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22 09:08:12

[摘要]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通过加强行业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等11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简称《措施》),支持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共11条,包括:加强行业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推行资金替代机制、合理分担疫情损失、保障物资材料供应、合理确定项目工期、加大项目招投标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11条措施出台及时,亮点多、突破大。

  《措施》明确,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的建筑业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6月30日后,银企双方可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措施》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工期。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顺延时间除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项目获批复工之日止外,原则上还应增加不少于15天的施工现场准备期。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湖北出台11条措施支持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是促进建筑业发展,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建筑业发展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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