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项目废止,该怎么索赔?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19-12-03 16:41:52

[摘要] 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中,经常会出现由各种不同因素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而有时存在中标后项目废止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索赔呢?

  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中,经常会出现由各种不同因素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有时存在中标后项目废止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索赔,又该怎么办呢?

  一、索赔依据

  一般来说,中标后项目废止,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索赔。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的损失主要指购买招文件的各项费用、标书制作费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投标人的差旅费用、误工费用等的损失。

  二、索赔方法

  任何情况的索赔,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编写并提交索赔文件。提出的索赔项目要符合实际,索赔内容要完整充实,索赔原因和证据要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要准确。总结一下就是,索赔工作要有理、有据、按时,“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

  下次再遇到中标后工程废止的情况,知道怎么索赔了吧。另外,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中一定要注意及时记录,保留资料档案,以免发生索赔时依据不足。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能产生帮助,建筑界合同频道将持续整理建筑相关合同知识,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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