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环境影响评价师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2-11-21 11:10:18

2022年江西环境影响评价师疫情防控公告已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卫生健康”“江西疾控”“健康南昌”“南昌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申领“昌通码”点击“入昌报备”进行报备,下载、打印并如实完整填写《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doc,提供考前24小时内在昌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知详情如下: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将于2022年11月26日、27日举行。根据南昌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卫生健康”“江西疾控”“健康南昌”“南昌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南昌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地区;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事疫情防控高风险岗位工作的考生,须提前调岗,并在完成相应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境外、省外来(返)昌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8天抵达境内;市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来(返)昌时间。

    四、所有外市来返昌考生在抵昌前24小时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昌通码”点击“入昌报备”进行报备。考前7天,考生须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

    五、所有考生参考前打印并如实完整填写《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并签字,于考试当天带到考场,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健康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健康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六、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在昌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参考人员,须提供考前“三天三检(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全国互认,最后一检在昌完成)”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来自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参考人员(含来自风险地区的黄码人员),须提供考前在昌“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七、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N95口罩等防护用品自备。

    八、考生入场时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量体温,扫“昌通码”场所码(含车辆码等),查验“昌通码”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保持1米以上间距。

    九、考试期间,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区。

    十、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昌通码”健康码、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整填写或无本人签名的《健康承诺书》的;

    2.昌通码为红码;

    3.昌通码为黄码,且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高风险人员[新冠感染者出院(舱)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等;

    4.在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24小时的人员;

    5.考前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国内(含澳门)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6.考前7天内市外旅居史[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考生,未持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结果全国互认,最后一检在昌24小时内

    7.考前7天内,来自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考生(含来自风险地区的黄码人员),未持考前在昌“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检在考前24小时内)

    8.现场确认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9.疫情防控组判定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参考;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十二、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在考点指定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后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十三、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以上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将按照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官网。

    附件:健康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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