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编辑:张健柏发布时间:2020-03-24 18:06:00

各省市2020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陆续开始领取,近期®建筑界从黑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广大考生及时查阅,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建筑界的更新。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及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从2020年3月23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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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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