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调整通知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编辑:赵曼曼发布时间:2019-09-03 10:47:00

近期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调整了2019年河北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下面©建筑界就将具体调整内容整理如下,欢迎大家的关注。  关于调整2019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2019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参照近年京津和周边其它省份确定后高于去年,因考前未进行公告,现调整为执行2018年度的合格标准,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2分。

  对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成绩管理模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总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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