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编辑:林一一发布时间:2023-05-05 17:38:33

据广东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广东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7:00。准考证打印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考后资格审核时间:考后10个工作日内。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题型考试方式
16月18日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主观题电子化考试
2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

通知详情如下:

一、2023年广东高级经济师考试设置

(一)考试安排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题型考试方式
16月18日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主观题电子化考试
2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

注:高级经济考试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2023年广东高级经济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三、2023年广东高级经济师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公布: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已发布(2023汇总版)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三)《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四)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五)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六)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2.参加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五、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六、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合格证明的,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合格证明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合格证明

合格人员纸质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合格证明办理进度及验证信息。

(二)电子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注意事项

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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