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核时间:4月14日-19日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3-04-03 18:49:09

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2023内蒙古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安排已公布。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9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19日24:00。审核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9日12: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9日12:00);
  2. 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19日24:00;
  3.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8日-14日;
  4. 面试时间:5月13日-14日(个别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 成绩公布时间:6月14日。

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14日。现就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

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2:00)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二、缴费。

面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完成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4日-17日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9日12: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9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19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8日-14日;

(五)面试时间:5月13日-14日(个别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时间:6月14日。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预计于6月14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前至考后,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事项,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工作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地 址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0471-3390486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0472-5154401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0478-7909952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0476-8331541 0476-8330204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0475-8212578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安达大街北0470-8314788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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