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7-22日

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辑:李睿发布时间:2023-03-29 11:34:14

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2023年广东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安排已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7日-22日,每天8:00-20:00。考试时间:8月25-27日。准考证打印入口: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1.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7日-22日,每天8:00-20:00

  2. 考试时间:8月25-27日

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23〕2号),现将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清远市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3年8月7日-2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全拼)、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具体功能。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1.专业阶段考试:

2023年 8月25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3年 8月26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3年 8月27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综合阶段考试: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全省除潮州、云浮外的各地级以上市。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广东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3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3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3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所选合格证领取地的市注协领取,具体领证事宜请以省注协通知为准。

六 、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3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3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供考生复习备考参用,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指定用书。上述材料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七、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和信息接收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中注协官方网站和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报名人员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于工作日与中注协(8:00-11:30,13:00-17:00)或省市注协(8:30-12:00,14:00-17:30)联系。联系电话如下:中注协010-88250110、88250119,省注协020-83063573,清远市注协0763-3877992。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及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注协发布的相关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

中注协、省注协及市注协均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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