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2-26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编辑:张芝宇发布时间:2023-03-28 11:28:05

据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浙江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安排已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 5 月22 -26日 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时间:5月27-28日。准考证打印入口:浙江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 号)精神,经省人事考试和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审定,现将我省 202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5 月22 日至2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

5 月 27 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 月 28 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点设置在省直(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获得证书

(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免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和资格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部第 18 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65 元,其他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 6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其余3 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拍照证件、电子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不能使用。

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笔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和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否则,若影响考试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维护考试公正性,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七、考试用书

202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延用2022 年度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为准。

八、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对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和资格证书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生态环境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九、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要做好考试服务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创造安全、良好考试环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2023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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