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5月26日-6月4日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辑:梁青语发布时间:2023-03-13 13:41:0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2023年云南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安排,可以了解到,云南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23年6月3日-4日。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3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4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水利)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23年5月26日9:00起至6月4日18:30时止。准考证打印入口: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index)或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ynjspx.cn)首页。

详细条件及通知详情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题型
计算机化考试6月3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主、客观题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6月4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水利)主、客观题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二)考试大纲

2023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 年版)命题。

(三)考试地点

2023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 16 个州(市)均设置考点。由于部分州 (市) 机位有限,系统将会自动调整部分考生至最近州 (市)参考,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查看考点信息,确保按时参加考试,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 (推迟)考试或调整部分考生考试地区,请广大考生关注报考网站发布信息。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26日9:00起至6月4日18:30时止,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ynjzjgcx.com/index)及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 (http://www.ynjspx.c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模拟答题系统,熟悉考试答题操作。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其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一)2023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本次考试所发布的通告、通知及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官方网站公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致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 )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 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 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 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时长超过 2 小时的科目,开考 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

(七)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 ) 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严禁擅自对考试机进行关闭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九)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十)本次考试客观题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等事宜,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503797、68503798。

技术咨询电话:0871-68013486(报名系统)

087165631360、65212258 (实名认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 0871一64336702.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投诉监督电话: 0871一685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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