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2023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4月15日至16日

来源:天津招考资讯网编辑:孙巍然发布时间:2022-11-25 15:17:43

®建筑界自学考试频道从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4月天津市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了解到,天津和平2023年4月自考时间已公布,安排在2023年4月15日至16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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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时间

  天津和平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星期六、星期日)。

2.准考证打印

  天津和平2023年4月自考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考前发布的通知。

3.考生必读

  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与被*等行为将触犯刑法!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在刑法修正案(九)中,与国家考试密切相关的是第二十五条。该条是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的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具体规定如下: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国家考试之一,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各项条款。在此,市自考办作出重要提示,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与被*等行为将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4.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aokao.net/zxks/system/2022/11/24/0300056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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