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咨询工程师考试时间:2023年4月8—4月9日

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编辑:卫怡发布时间:2023-02-20 19:03:59

2023年福建咨询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4月9日,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31日起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题型
4月8日(星期六)9:00—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
14:00—16:3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
4月9日(星期日)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
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

发布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为纸笔化考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分别为:

4月8日

9:00—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4:00—16:3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9日

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至2月28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2月21日至3月3日。

(三)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五、报考操作流程”):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1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双轨制。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服务。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通过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发放纸质证书,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06室,电话0591-87575936 0591-88260576)。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八)考试大纲: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应试须知

(一)考生应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生应按规定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作答工具。

(四)考生作答前应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

(五)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但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福建省工程咨询协会(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06单元)办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④符合免试条件1的还须提供“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⑤符合免试条件2的还须提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办[2016]65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型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2、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支付宝):95188。

3、换取发票。发票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开具,请在支付考试费用后按系统提示网上填写开票信息。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生注意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五、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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