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1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申请资格审核

来源:建筑界编辑:梁青语发布时间:2021-03-20 18:38:52

中评协关于发布《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7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7号),现将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审核与免试申请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免试申请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5月3日。

  免试审核为地方协会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7:00前。

  补报名考生免试申请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2日,免试初审时间:2021年7月24日17:00前。

资产评估师,资格审核,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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